這是在網路看到的一篇小說~作者是誰我也不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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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一章》
我獨自坐在7-Eleven的門口,喝著我最愛的雀巢檸檬紅茶,
很奇怪,市面上的紅茶千百種,我偏偏愛喝這一種,
這大概又是我無聊的堅持。
我從以前就是這樣,當我習慣一件事情或是一樣東西的時候,
我就會莫名其妙的堅持
人就是這樣吧,很難改掉習慣,只是我比其他人更固執一點。
那麼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習慣雀巢檸檬紅茶呢?
我看著7-Eleven裡的女店員,她正在幫一位小朋友結帳,
並且露出充滿愛心的親切笑容,使我開始回想起那時候的事情。
那是個非常熱的暑假。
有多熱? 熱不死街上民眾卻足以熱死我的那種熱。
好險在放暑假,還可以龜在冷氣房裡玩電腦,電腦打開才剛上線而已,
馬上就有人敲我即時通,仔細一看,竟然是小賴。
他是我國中同學,個子小小的,本來有個綽號叫小不點,
但是因為他姓賴,久而久之叫習慣我就叫他小賴了。
『這個死白濫這時候敲我幹麻。』我一邊抱怨一邊看他傳來的訊息。
「安啊~」這是視窗內僅有的兩個字。
我想了一下,才決定回話。
『你很閒喔~沒事敲我幹麻!』
「要不要來我家玩?」還真的很閒喔?
『你家有什麼好玩的= =? 』
「沒有啦,只有我一個人很無聊耶,快點啦~要不要來?」我考慮了一下。
『請我喝飲料喔!』
「ok!」哦? 很爽快嘛!?
『啊,午餐還沒吃,牛肉麵順便喔』
「好啦好啦~」真大方啊!
『.......另外網咖開一小時。』字打到這裡我已經在偷笑了。
「你搶劫喔!!! 當我家是印鈔票的啊!」
『哈~能約到我是你運氣好啊! 要是剛好在玩遊戲,我才懶的鳥你勒!』
「................」 看到這行點點點,我得意的笑了起來。
「好啦~那我現在過去找你。」
『過來找我幹麻= = 不是就在附近而已?』
「我搬家了啦」無言,暑假一個月不見就搬家了,不會是逃債吧?
「那我現在去帶你過來。」
說完人就下線了。
約1個小時後,聽到有人在按我家的電鈴,我跑去開門,看到他滿頭大汗。
『你很慢耶,等你快一個小時了,你騎三輪車來喔。』我開始抱怨。
「我家離這邊很遠。」話才說完,我就愣住了。
「快去牽腳踏車吧。」我突然覺得不想去了。
早知道就別答應了,一瓶飲料一碗麵外加一小時網咖錢,
換來的竟是近1個小時的路程,而且這還只是去而已喔,別忘了還有回程。
才剛走出門,就感受到太陽的威力了。
噢我的天啊~偏偏這時候剛好是正午,這該死的太陽曬的正大著勒!
這一路上我當然抱怨連連,不過真後悔為了一點甜頭而讓自己吃盡苦頭,
路程雖然遠,不過幾乎都是直線,除了騎還是只能死命的騎。
不知道騎了多久,我才開口說:『ㄟ~到底還有多遠啊?』
「快到了。」這句話讓我高興了一下,
誰知道他接著說:「還有一半。」
這讓我想到我們國文老師曾經說過一句話:「行百里者半九十。」
意思是說走一百里路,走到第九十里的時候其實才是一半而已,
剩下的十里路是最艱難的,能夠堅持到最後的人不多,
其他的我懶的說,只是他那句〝還有一半 〞讓我聯想到這句話。
『你該不會是在說行百里者半九十吧?』我開玩笑的問著。
他想了一下,也跟著笑了。
不過很可惜,我猜錯了,是真的剩下一半,
然後我們繼續騎,拼命的騎。
終於在經過一家7-Eleven之後,他才回頭跟我說:「到了!」
那是一個社區,而且樓層還蠻高的。
我們把車牽進去,正想問他車該停哪的時候,他卻直接跑去按電梯,
電梯門緩緩的打開,然後他牽進去‧‧‧
『停樓上喔!?』我沒住過這種高級社區,不知道可以停樓上。
「阿不然勒!? 告我違規停車喔?」我無力的笑一下,跟著把車也牽進電梯,
他把鑰匙對著電梯按鈕下方的感應區,發出嗶的一聲,
然後按下十三樓的按鈕。
原來他住十三樓喔‧‧‧還蠻高的嘛,不知道摔下去會怎樣?
不過這話我當然沒有說出來,要是說出來他一定會問:「你想試試看嗎?」
過了一段時間,電梯打開了,我們把車停在走廊轉角處的一個空位,
果然是違規停車。
『不會被罵喔?』我一邊鎖車一邊問他。
「不會啦!這一整棟都是我家。」我聽你在虎濫啦!
他準備要開門的時候我突然說:『你不是說整棟都是你們家?那隔壁是什麼?』
「那是我家廁所啦~」囂張個屁啊!
『這樣喔,我有點尿急。』我不加思索的就直接往門鈴按下去,
他嚇到趕緊把門打開然後把我拉進去。
「你白痴啊你!」
『哈哈哈‧‧‧』看他嚇成那樣真好玩!
不知道被隔壁抓到會怎樣?應該會讓我知道從十三樓摔下去的感覺吧。
剛進踏進門口就看到幾個靠著牆壁的書櫃,
還蠻多書的,大部分都是小說跟電腦程式的書籍。
『這些書是你的喔?』
「你覺得我會看那種書嗎?」他一邊把口袋裡的東西往桌上丟一邊回答。
想想也對,如果是A書我還相信。
他家的客廳不算大,但是周圍堆滿東西,不過也不會很亂,
中間有個麻將桌,桌上還有個蛋糕盒和一張紙條,
而瓦斯爐就在旁邊,真奇怪,難道沒有廚房嗎?
目前我所看到的只有這樣。
「好熱喔,先去買飲料吧。」我求之不得。
「你等一下。」說完就走進房間,過了一下才拿著一個寶特瓶走出來。
『那是什麼?』我只著他手上的寶特瓶問。
他把手中的瓶子拿起來搖一搖,發出鏘鏘的聲音。
「錢啦!」走進一看才發現瓶子裡全都是一塊錢。
『哪來這麼多一塊錢啊!你是把一百塊鈔票通通換成一塊錢存進去喔!?』
「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一樣白痴啊!?」他一邊說一邊把瓶子裡的錢倒出來,
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‧‧‧
他開始在那邊數錢,一直數到二十,放進自己口袋。
接著繼續數,數到二十然後把錢拿給我。
『你很小氣耶!才二十元喔!』
話才說完而已,他就拿起兩個銅板若無其事的放到我手上。
「走吧!」喂喂喂‧‧‧那我的牛肉麵勒?
算了,總比沒有好。
我左手握著那一把零錢,右手按著電梯按鈕,
從十三樓下去還蠻久的,期間我們都沒說話,因為太熱。
不知道從十三樓往下跳跟電梯往下誰比較快?
不過我不想在試了,我只想喝冰涼的飲料。
離開遮陽的地方在次感受到太陽的威力,
唉,太陽還是一樣的大,正如我頭上的汗珠還是一樣的圓。
倒過來說好像也可以。
『要去哪買啊?這附近有便利商店嗎?』走了一小段路之後我才開口問他。
「有啊,就是剛剛來我家經過的7-Eleven啊。」我喔了一聲,算是回應。
「那裡的店員長的很可愛喔~!」聽到這句話我精神就來了!
我們從以前就是這樣,在學校的時候看別班的女生哪個比較可愛,
或者是走在路上看到漂亮的女生,就會冒出一句:『你看那邊那個!』
然後我們就會開始評論,這個長的如何啊,那個長的怎麼樣的。
我跟他的眼光還蠻相近的,至少我認為,我們看到的東西會是一樣的,
所以我們常會討論說看到哪些漂亮的女生,
或者是最近新出來的偶像長的如何,
跟別人比起來,這種話題我跟他比較能聊得起來,
畢竟每個人眼光都不一樣,有個看法跟你一樣的人,自然會比較談得來。
『有多可愛?』
「很可愛。」
『有多可愛?』
「超級可愛。」
『那到底是有多可愛?』
「你很煩ㄋㄟ!不會自己去看啊!」
嫌我煩一開始就不要回答我嘛。
說著說著,走到了7-Eleven的門口,終於要看到可愛店員的廬山真面目了,
但是我並不會感到緊張。
就像去動物園看猩猩一樣,我只是看,好奇而已,但是並不會有緊張的感覺。
腳踩在7-Eleven門口的紅地毯上,
過了一下自動門才打開並且發出叮咚的聲音,
「歡迎光臨~!」聲音清脆明亮,不知道人長的如何。
當下決定看她一眼,但是脖子才右轉四十五度角,
眼角的餘光剛掃到他臉上而已,
‧‧‧媽啊!我的眼睛受傷了啦!!!
馬上別過頭直直往前走,到冰箱拿飲料,
我轉頭小聲的說:『你不是說她很可愛嗎!!!』
「哈哈哈‧‧‧這就叫報應啦!」混蛋,還給我說風涼話,
看他笑成那副德行,果真是一臉找死樣。
我真是白痴居然相信他‧‧‧算了,還是先買飲料在說吧。
我站在冰箱前看了很久,不知道要喝什麼,想想有二十二塊,把他用完好了。
「好了沒,快一點啦!」
『等一下啦!我在看啦!』催催催‧‧‧一天到晚只會催,催死你!!!
我用目光快速的掃過去,剛好瞄到標價二十二元的東西,我就直接拿起來了,
我們往收銀台走過去的時候,他突然說:「其實我也沒有騙你啊。」
『最好是啦!沒騙我的話我頭給你當球踢!』
我一邊說一邊把飲料放到收銀台上。
「一共是二十二元。」奇怪,聲音怎麼變得這麼甜美?
我這才轉過頭看店員,當她的容貌映在我的眼裡,
經過神經傳輸到大腦接收到訊息,
就在那一瞬間‧‧‧什麼事都沒發生,時間也沒有因此而停止。
不過當下第一個感覺是,可愛。
我把左手裡二十二個一塊錢硬幣放在桌上,她看到這些硬幣,
微微笑了一下,然後很仔細的數了起來。
「收您二十二元。」說完就在收銀機上按了幾個鍵,再把硬幣放到收銀機。
而我則利用了這段小小的空檔稍微打量她一下,
她比我矮一點,直髮挑染咖啡色,瓜子臉形,
水汪汪的眼睛再加上粉色的嘴唇,
稚氣的臉帶有一點學生的清秀,應該還在唸書沒錯。
很抱歉,我真的不太會描寫外表,假如以後每天都碰上這麼可愛的美眉的話,
我發誓我一定會把國文學好。
「祝您中獎,謝謝。」她把發票放在我攤平的手上,然後投以微笑。
我像是回應般的跟著微笑,但是才剛笑卻覺得嘴巴有點尷尬。
這時小賴站出來把飲料放在收銀台桌上,在她刷完條碼之後,
同樣拿出一把一塊錢硬幣,這時她又笑了,
不過她還是同樣細心的把硬幣數完,然後打張發票給小賴。
唉,一天之內連續碰上兩個〝奧客 〞,只能算她倒楣啦~
走出7-Eleven門口,我下意識的回頭看了一眼,
剛好那位店員小姐也轉過來往我這邊看,我們相視而笑,
然後我轉過頭,繼續往前走。
走了一小段路之後小賴突然開口:「怎麼樣?很可愛吧!」
『還好啦~普普通通囉!』我裝作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。
「唉~這你就不懂了!鮮花要有綠葉襯托嘛~!」
他一副很懂的樣子在那邊講解。
「她跟另一個店員站在一起的時候你就明白了~」
『我拜託你別提起另一個,那種非人類的不明物體對眼睛有害耶!』
不過想想也對,要是站在一起的話會形成強烈的對比,
雖然很對不起另一位店員,不過我還是得說,
她的長相走上街可能會被告妨礙風化。
「對了,你不是說如果沒騙你就要把頭給我當球踢嗎?」
該死的傢伙!記性這麼好!
我馬上眼神呆滯的回答他:『什麼啦~你講中文啦~我聽不懂‧‧‧』
唉~裝瘋賣傻才是王道啊!孩子!
我一邊走一邊喝我剛買的飲料,咦?酸酸甜甜的,
還不錯嘛,這讓我想到剛剛那甜美的笑容,
把瓶子拿起來看才知道原來是〝雀巢檸檬紅茶 〞,
當下決定以後喝這個就好了。
我們回到他家之後,我問他:『阿現在勒?有什麼好玩的?』
然後我跟著他到房間看,居然有兩台電腦,
『是怎樣!你家是很多台電腦就對了!?』唉,有錢真好!
「還好啦~不多不少剛剛好四台!」我看你家根本就是印鈔票的吧!?
結果我們玩起CS,然後我們一邊抬槓一邊玩,一直玩一直玩,
玩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爛,玩到天昏地暗日月無光,
玩到連我的牛肉麵都忘記了,而且午餐還沒吃。
其實也沒什麼好玩的,不過一個人玩或許會很無聊,兩個人玩就不一樣了,
這大概也是我為什麼喜歡跟朋友往網咖跑的原因,
一個人在家,實在是太無聊了!
不過我們玩的時候偶爾會出現〝你娘的OOXX 〞這類的話,
其實還好嘛~語助詞而已。
『我肚子好餓‧‧‧』在殺死他207次之後我終於說出我心理一直想說的話。
「靠么啊~」就在他開口的同時,聽到〝砰 〞的一聲。
『活該~罵髒話的報應啦!』我嘲笑著他,在第208次之後。
「現在不知道幾點了。」你以為裝作不經意的問起我就不會發現嗎?
我轉頭看一下時鐘,然後迅速的轉回來看螢幕:『五點了~』別想偷襲我!
「挫賽!」他的表情大驚失色。
『幹麻?』話才說完又聽到〝砰 〞的一聲,209次了。
「我媽要回來了!」
『回來就回來啊~沒在怕的啦!』我不以為然的回答。
「你該走了。」他的表情突然變得有點認真。
『啊?為什麼啊!?因為我剛剛對你媽不敬,所以她現在要回來堵我?』
「別問了啦,快點!」他一邊把我推出房間一邊說。
『好啦好啦~』我從裡口袋拿出鑰匙。
走出門口之後我還回頭,很瀟灑的揮手說:『Bye~Bye~』
在他關上大門之後,我拿起鑰匙準備去牽腳踏車,
就在這時,他家隔壁的大門緩緩的打開,走出一個看起來像黑道大哥的阿伯,
頂著一顆平頭,眉毛很粗,眼神銳利,面目猙獰‧‧‧
不,我是說看起來帶有殺氣。
突然想起中午按他家門鈴的事,不免有點心虛。
要是被他抓到的話會怎樣?
應該會讓我徹底的了解人跟電梯往下掉誰比較快吧。
我故作鎮定的把腳踏車鎖打開,他剛好經過我這邊,往電梯走過去,
『不要啊‧‧‧不要啊‧‧‧!!』我當然沒說出來,
只是在心理默默的祈禱著。
這時他經過電梯,直直的繼續往前走,從樓梯下去了。
『呼~好險啊!差點要搭同一部電梯!』我嚇的冷汗直流。
真是有驚無險,趕緊把汗擦乾,牽著我的腳踏車走進電梯,
出電梯之前我還先探出頭來看一看,確定沒人我才走出來。
作壞事的人就是這樣,其實都是自己嚇自己!
我騎上腳踏車,離開這個社區,雖然天色有點暗,但是沒有太陽,
也不會覺得熱,
迎面吹來一陣涼爽的風,感覺還蠻舒服的。
夏日的晚風真是涼爽!
我一邊騎著腳踏車,一邊想晚餐要吃什麼,想著想著,經過了那家7-Eleven。
不知道她還在不在,看一下好了,我把腳踏車放慢速度,
在經過門口的時候瞄一眼。
『果然不在。』說真的,我有點失望。
正當我準備轉過頭來騎車時,才剛加速,前面就突然有一台機車直直衝過來,
兩邊同時緊急煞車,幾乎就要撞上了。
我嚇的有點愣住,對方也是。
回過神來仔細一看,發覺那個人長的有點面熟‧‧‧
挑染咖啡色的長髮,還有那水汪汪的眼睛,
雖然帶著安全帽跟口罩,不過我想應該是她沒錯,
是的,就是那個可愛的店員。
「真的是很抱歉!」她輕輕拿下口罩,微微點頭,很不好意思的跟我道歉。
啥?道歉?天曉得是她撞到我還是我撞到她,
又或者是我們兩個互撞,也可能我們根本沒撞上。
她的車沒事,我的車沒事,而我跟她看起來也沒什麼事,
好好的幹麻道歉啊!?所以我決定扯開話題。
『咦?你現在才下班嗎?』話才剛說完,突然覺得這樣問怪怪的。
她又不知道我是誰,她也不可能記得我今天下午到他們店裡買過飲料,
我只是她生命中的過客,一張在平凡不過的臉孔,
對她而言,我只是隨便在路上抓都抓得到的路人甲,
誰會在乎我對她的評價以及我想見到她的渴望?
更不用說她會記得我。
「對啊!」她說這句話時,表情再自然不過。
就這麼簡單?她這一句〝對啊 〞徹底的推翻了我的理論,
看來我的擔心是多餘的,
不過我真沒想到她居然還記得我,我猜想,
應該是那二十二枚一塊錢發揮了作用。其實我還蠻高興的!
正當我在暗自竊喜時,她有點焦急的問我:「請問你知道現在幾點了嗎?」
相對於她的焦急,我則不慌不忙的把手腕向外甩一下在拿起來看,
動作很瀟灑,但是我卻發現我根本就沒有帶手錶‧‧‧
我全身的毛細孔迅速的被尷尬侵襲,倒是她對於我剛才的舉動,露出了微笑,
相對於她的笑容,我則尷尬的面無表情,趕緊從口袋裡拿出手機看時間。
『現在是‧‧‧五點十三分。』說完之後,我騷騷頭,表示無辜。
那是我尷尬時的動作,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辦,只好抓頭。
「謝謝!」她向我道謝之後,帶上口罩。
『不客氣。』
「那我走囉!Bye Bye!」她再次露出微笑,向我揮揮手。
『Bye Bye!』我也朝她揮揮手。
然後我看她騎著機車,漸行漸遠。
其實我是看不到她剛剛的笑容的,因為她帶著口罩,
但是我可以從她的眼神裡感受到溫暖的笑容。
你可能不相信吧,但事實就是如此!
我像神經病嗎?不像吧?
如果是小賴,他一定會毫不猶豫的罵我變態。
算了,管他變態不變態的,肚子好餓,趕快回家去吃飯比較重要,
我用力的踩著腳踏車,再次出發。
其實我不太記得路,只記得騎了很長一段直線,
根據小賴的說法是:「出了我家之後,你就左轉,
然後直直的騎,騎到你熟悉的地方就是了。」
就這麼簡單而已,順便一提,這段直線還真他媽的長。
不知道騎了多久,我開始無聊了,然後我便很自然的想起了她。
不知道她現在在幹麻,剛剛看她一副焦急的樣子,該不會是趕著約會吧?
唉,有男朋友也是正常的,這麼可愛的女孩子沒人要才沒天理。
原本她的容貌在我的腦海裡很清晰,但是隨著時間過去,
卻開始模糊起來。但我始終忘不了她甜美的笑容,
我突然想起走出便利商店的時候,我們相視而笑。
對一個陌生人都笑的如此開懷,想必她一定是個喜歡笑的女孩。
其實笑很好啊,微笑是人與人之間最好的溝通方法,
況且對她而言,身為一個7-Eleven店員,隨身攜帶甜美的笑容是很正常滴!
相對於她,身為一個客人,拿著二十二個一塊錢去結帳是很機車滴!
唉,可惜我並不打算反省。
不過我很慶幸,這舉動讓她記得我。
其實仔細想想,也許她只是單純的記性比較好而已,又或者是我長的比較特別,
不過我選擇後者,因為我長的特別帥吧。
再次,不知道騎了多久,我還是很無聊,
這條路怎麼看都一樣,週遭的景色好像有看過又好像沒看過。
那到底是有沒有看過呢?呃‧‧‧我想應該是有啦,
畢竟中午才經過這而已,雖然是騎兩邊不同的方向,但是我還是有點印象。
有些事,很容易就忘記,就像今天中午才看過這條路的景色。
有些事,卻怎麼也忘不了,
就像今天下午在7-Eleven門口差點撞上她的那一刻。
那一瞬間,我跟她同時因為驚嚇而愣住,在那短短的三秒裡,
我花了兩秒的時間認出是她,
剩下一秒的時間我注意到她騎的是50cc的小綿羊,
然後她道歉,我瞎扯,她問時間,我回答。
結論是:很遺憾,我還是來不及打量她的身材如何。
我只知道她有點矮,比我矮一些,但我想她應該是瘦的沒錯,
能讓我稱之為可愛的女孩,不可能很胖。
就像另一個人不人鬼不鬼的店員,我甚至不在乎她是男的還是女的。
又再次,不知道騎了多久,我仍然很無聊,
不過終於騎到不太一樣的地方了,這一整排全都是檳榔攤。
這邊我就有點印象,中午經過的時候就瞄到很多檳榔西施,
到了晚上霓虹燈全亮,這邊看起來還挺熱鬧的。
我稍微看了一下,發現那些檳榔西施穿的還算蠻清涼的,
從最基本的短褲短袖,到後面露背、薄紗全都來了,
有些甚至穿的內衣就走出來,
真是‧‧‧世風日下道德淪喪啊!什麼?你問我為什麼還要看?
孩子!這就是人生啊!
不過她們並沒有向我招手去買檳榔,
應該是看我騎腳踏車而且看起來很窮吧!?
再說我也不打算買,第一、我的確是沒帶錢,
第二、就算我有錢也會拿去買晚餐,
第三、雖然我並不排斥台客,
但是如果你想叫我穿著花襯衫加短褲、腳底踩著拖鞋去買檳榔的話,
那麼,你乾脆殺了我。
話又說回來,為什麼這一條路全都是檳榔攤啊!?存心想讓人出車禍啊?
還是說這裡是黃金路段,檳榔攤全在這邊打對台搶生意?
搞不好是政府規定檳榔攤一律聚集在一個區域,方便管束嘛!
第四次,不知道騎了多久,好無聊‧‧‧
離開了熱鬧的〝檳榔區 〞之後,週遭的景色再度陌生了起來,
我連我身在何處都不知道。
其實也無妨,在陌生的地方,哪裡不都一樣嗎?
只是我不想在無聊了,於是我開始想打發時間的方法。
嗯‧‧‧
故事的男主角,是一名年輕有為富有正義感的熱血少年,他很帥。
嗯,非常的帥。
有一天,他到7-Eleven買飲料,命運似的邂逅了美麗的女主角,
她美麗的容貌深深的映在男主角心理,閉上眼睛,腦海裡盡是她甜美的笑容,
於是男主角決定每天來買飲料,希望每天都能看她一眼,就已心滿意足。
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了,終於有一天,
美麗的女主角終於注意到他,主動跟他交談,
他們越聊越投緣,話題也越來越多,每天從早上聊到晚上,時間永遠嫌不夠。
終於有一天,帥氣的男主角決定鼓起勇氣,向她表白,
而她,也為他的舉止而感動,欣然答應。
兩個人馬上墜入情網,他們愛得轟轟烈烈難捨難分,愛到死去活來靠盃靠墓,
兩人沉溺在戀愛幸福裡,卻不知道有著惡夢般的危機即將到來‧‧‧
危機?這年代哪來什麼狗屁危機!
外星人入侵地球啊?去!
不過仔細想想,原來我有當小說家的天份啊!
以前我的作文成績很差,那時我真的以為我這輩子跟寫作無緣,
顯然,這種事~是講究天份滴!
而我的思緒,在繞了一圈之後,回到她身上。
第五次‧‧‧呃‧‧‧奇怪!?這裡是哪裡啊?
我稍微看了一下週圍的景色,我不記得中午去的時候有經過這啊!
完了,我想我迷路了。
腳下踩的是踏板,心裡想的卻是她,活該我迷路而且罪有應得死有餘辜,
我可以考慮以目前時速20公里的速度跳車,給後面的卡車撞死。
冷靜!冷靜!從頭到尾我都在騎直線,所以我只要往回騎,
騎到我熟悉的地方就好了!
真佩服自己居然這麼聰明,哈哈哈‧‧‧
趕緊找個紅綠燈,趁紅燈車子全都停住的時候,騎到另一側,
然後,終於在騎了一小段路之後,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。
『啊~還是自己的地盤比較好!』歷經長久的路程之後,我不禁感嘆。
好不容易終於回到家了,我在附近買蝦仁羹飯回去吃,
途中經過一家新開的萊爾富,
我就進去買了一瓶雀巢檸檬紅茶,結帳時看了店員一眼,我給她60分。
果然〝統一 〞出產的比較好,素質就是有差。
『唉~打死我也不會再來這家第二次!』
在我走出門口的同時,我作出這樣的決定。
我算一算手上的零錢‧‧‧咦!她好像少找一塊錢給我!?
正當我想回頭的時候,想起剛剛說過的話。
怎麼辦!?到底要不要回去跟她拿!?
『區區一塊錢,何必跟她計較呢!』我繼續往前走。
『不行不行,一塊錢也是錢啊!說不定哪天我缺這一塊錢報警勒!』
我馬上轉回去。
『唉~男子漢大丈夫,說過的話怎麼能不算數呢!?』我再次轉回來。
『不對不對,我哪一次說話有算數的。』乾脆站那邊思考。
思緒就這樣卡在這邊不上不下的,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。
最後,我終於放棄跟她討回一塊錢。
我清高的人格不允許我為了錢財而背信忘義,
突然覺得自己如愛國詩人般的偉大!
回到家裡之後迅速的嗑完蝦仁羹,因為我已經餓到可以吃下整張桌子了。
在吃飽之後,舒舒服服的泡個澡,消除一整天的疲勞。
為什麼我會這麼累啊!?其實說真的,來回加起來的路程,並不會多遠啊!
大概是因為我整天躲在冷氣房裡玩電腦吧!我媽老是說我運動量不夠。
如果我每天騎車去那家7-Eleven呢?
呃‧‧‧ㄟ‧‧‧這想法聽來還不錯耶!
假如連續整個暑假都這樣的話,那我運動量一定十分充足,
再說每天都可以看到〝她 〞,這樣就有機會認識她啦~!
探望小賴?呃‧‧‧有機會的話!
當下決定明天開始行動,希望她不會今天就辭職。
突然覺得自己好像那帥氣的男主角,不知道會不會像故事裡一樣這麼順利?
算了,暫時不去想那麼多了,明天在說吧~
洗完澡之後我回到房間裡,累得倒頭就睡。
『我希望能夠見到你。』印象中,在我睡著前好像說過這句話,又好像沒有。
~第一章‧完~
續 檸檬紅茶 (二)